壹、訂定計畫、執行和自評 1. 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環境教育中長程計畫 一、 依據: 1. 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遠景與策略綱領 2. 行政院環保署「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」 3. 環境教育法。 二、 執行期間: 106 年至 109 年 三、 計畫目標: 1. 透過教育活動,培養學生具有保護環境及改善環境的思維及行動力。 2. 落實生活環保,增進學生力行節約能源,實踐綠色生活的能力。 3. 結合社區資源,推動環境倫理,提昇關懷鄉土之責任感。 4. 強調「地球永續」,致力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。 四、 計畫內容: 項目 內 容 執行單位 執 行 學 校 環 境 管 理 1. 訂定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校園及環境教育計畫。 2.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校園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。 3. 成立環保小組並確實運作。 4. 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,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。 5.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。 6. 採行綠建築觀念,以建構及修繕房舍、設施、場所。 7. 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校園生態環境。 8. 定期取樣飲用水體送檢化驗,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定期維護管理。 9. 使用省水器材節約用水。 學務處 總務處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1. 鼓勵參與各類多元化環境教育研習課程。 2. 辦理環境教育研討會。 3. 設置環境教育網頁,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。 4. 規劃生態教學路線。 5. 運用教育部、環保署編定的環保教材進行教學活動。 6. 結合社區資源,辦理環教活動。 7. 參與校外環境保護服務活動。 8. 舉辦環保影片欣賞及各項環保議題的藝文比賽。 學務處 教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落 實 生 活 環 保 1. 推行垃圾減量、落實資源回收。 2. 推動落葉堆肥回收再利用。 3. 推行鼓勵「走路或騎腳踏車